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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小邪洗完澡,换上了青云客栈准备的衣服,衣服十分舒适,而且合身,如同为火小邪量身定做的一样。火小邪见怪不怪,知道火家理应有这个本事,也就不客气,踏踏实实穿戴齐整。
这一番打扮下来,火小邪神清气爽,精神为之一振,近日的烦躁担心一扫而光,胃口大开,肚子叽哩咕噜叫了起来,感到分外饥饿。
火小邪不敢拉床边的红绳叫店小二来服侍,推开房门走了出去,来到青云客栈前厅。店小二笑盈盈的快步走过来,问道:“客官,有什么吩咐?”
火小邪十分小心的说道:“不好意思,肚子饿的厉害,有没有什么吃的?”
店小二笑道:“有!有!客官想吃点什么?”
火小邪说道:“嗯,嗯,什么都行,怎么方便怎么来,能吃饱就好。”
店小二说道:“那行咧,请一旁稍坐,一会就来。”店小二转身要走。
火小邪连忙叫住他:“哎,那个,请问,你怎么称呼?”
店小二说道:“哦!我是店小二。”
火小邪笑道:“这可不好,你可不是店小二,你的大名怎么称呼?”
店小二笑道:“哈哈,我姓店,名小二,我就叫店小二。那边还有几个,分别叫店小一,店小三,店小四,店小五。”
火小邪哑然失笑,天下之大,无奇不有,还真有这样的客栈,里面跑堂的伙计,叫这种名字。火小邪只好说道:“怪不得你们的袖口上分别绣着一二三四五,原来是这样……”
店小二笑道:“客官,好眼力啊。呵呵,您稍坐,稍坐,我这就给您准备吃的去。”
火小邪在前厅捡了张桌子坐下,此时前厅里还有三人,和尚和喇嘛已经不见。那三人还是如同火小邪刚进青云客栈时一样,各占一张桌子,互相不搭理,自顾自的喝茶,慢慢食用点心。
这三个人,一个是一个体型魁梧的髯须大汉,留着齐肩长发,但两鬓头发剃的精光,在脑后绑了一个小辫,此人穿着一身麻布衣服,背上斜背着一个鼓囊囊的黑色帆布包,一只大手拿着茶杯,把茶杯在手中转来转去,另一只手捏住桌上的盘中的豌豆,手指一弹,一颗豌豆就弹入口中。
第二个人穿着笔挺的西装,带一副圆形的金丝眼镜,梳着中分头,面颊消瘦,精神不振,双目无神,似乎大病初愈的样子。看着极像一个大学里的教书先生。他动作缓慢把一块点心放在嘴边,细细的咬下一点,然后慢慢咀嚼,这样子吃下去,恐怕一块点心要吃一个时辰才能吃完。
第三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矮子,坐在桌边,足足比火小邪低了半个头,这个矮子留着光头,脑门上横七竖八的纹着弯弯曲曲的刺青,却不象个图案。矮子个矮,却长了两条冲天眉,一双眼睛又细又长,鹰钩鼻,樱桃口,身上批着一件大红的披风,脑袋从披风中钻出来,领口极高,还是绿色的。反正这个矮子,越看越怪,但又觉得十分令人发笑。这个矮子也不吃东西,就是拿着一双筷子,一颗一颗的扒拉盘子里的豌豆,聚精会神,旁若无人,让人莫名其妙。
火小邪心想:“这大汉看着象是个屠夫,西装男人看着象病号,矮个的看着象小丑。刚进来的时候,竟还有和尚和喇嘛,怎么来的都是些怪人?”
火小邪正想着,远远有人高声叫他:“啊!这不是火兄弟吗?”
火小邪一转头,只见郑则道兴冲冲的快步向他走来,还是红马客栈的装扮,一身阔少爷的行头。郑则道这打扮,在青云客栈中倒显得十分正常。
火小邪暗念:“果然他在这里!”
火小邪站起身,冲郑则道抱了抱拳,不冷不热的说道:“啊!郑兄弟!咱们又见面了!”
郑则道一**坐在火小邪身边,笑道:“火兄弟,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够找到这里。”
火小邪说道:“还不是托郑兄弟的福。”
郑则道说道:“唉!我知道火兄弟一定记恨我独自离开,连个话都不留。可是我那天出去,不过是打探一下,没想到能够找到,当时我见到门能打开,高兴的忘乎所以,便不加犹豫的下来了。而这个青云客栈进来了,就不能出去,我是干着急,没办法啊!这几天一直愧疚的很啊。”
火小邪想了想,这个郑则道说的合情合理,如果换了是他,估计也忍不住。
火小邪轻轻一笑,说道:“郑兄弟客气了。我理解你的心情。”
郑则道如释重负一般: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”
火小邪说道:“你那个手下郭老七呢?他也来了吗?”
郑则道说道:“他跟我一起下来了,但他没有黑石,不能住店,所以被人带走了,不知道现在住在哪里,我也有几天没见到他了。”
火小邪轻轻哦了一声,也不说话,若有所思。
郑则道凑到火小邪身边,低声说道:“火兄弟,我俩真的十分有缘,咱们在地面上一见如故,今日都来了这个青云客栈,要不咱们还是联合起来,互相照应一下?我这两天在青云客栈闲逛,搜集到一些有趣的情报,不妨告诉你。”
火小邪听郑则道又在拉拢他,谈不上高兴还是不高兴,说道:“这里有这么多高手,你何必找我?”
郑则道笑道:“火兄弟,你不知道,我要是能够和他们合作,早就合作了。你看那个戴眼镜的西装男人。”
郑则道微微一斜眼,火小邪跟着郑则道的目光看去,郑则道低声说道:“这个人我在苏北就见过,乃是上海那边的大盗,江湖绰号病罐子,偷东西的爱好古怪,专门偷珍惜的药材,传说他有个妹妹,从小就得了怪病,无药可治,他家里又没钱,于是他便去偷各种药材,后来他妹妹病死,他这偷药材的毛病却改不过来。此人独来独往,性格孤僻,别说与他合作,说句话都难。”
火小邪一听,来了兴趣,又问道:“那个穿着大红大绿的矮子,你认得吗?”
郑则道说道:“这个人倒是从来没有见到过,只是江湖传说,有一个行走在川黔滇边境的大盗,叫做红小丑,就是个矮子,偷东西也怪,好像最喜欢偷年轻貌美女子的头发。不知是不是他?”
火小邪点了点头,问道:“那个大胡子的壮汉呢?”
郑则道说道:“这个人我就一概不知了。”
火小邪转过头,看着郑则道,突然问道:“那你呢,郑兄弟?我只知道你叫郑则道,绰号小不为,其他一概不知呢。”
郑则道嘿嘿一笑,说道:“火兄弟,实不相瞒,我郑家乃是苏北的名门望族,我又是独子,所以根本不愁吃穿,要什么便能有什么。我偷东西仅仅是因为喜欢,觉得乐趣无穷。可我越偷就越想偷难偷到的,但明白自己能力有限。而火行贼道,传说是天下至尊的本事,没有偷不到的东西!所以我得到黑石火令,欣喜若狂,来到此地,更是势在必得,一定要成为火王弟子!火兄弟,我都说了,你呢?你为何来到这里?”
火小邪为之语塞,他到现在,都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。说自己不服气不认输?理由牵强;说自己受水王所托?简直象是胡扯;说自己为了水妖儿?太过儿女情长;说自己不来白不来?又的让人看扁。
火小邪啧了啧嘴,慢慢说道:“因为我叫火小邪,仅此而已。”
郑则道愣了愣,略略思考一番,笑道:“高深!有理!若不是为了自己,谁愿意来此地?因为我是郑则道,所以在此地!真是好啊!好!”
火小邪尴尬的笑了笑,真不知这个郑则道是故意巴结他,还是嘲讽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