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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班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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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班底

武隆县,一间小院内。

隐隐传出读书之声

“与天地兮同寿,与日月兮齐光”

“路曼曼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

……

一个青衣少年,拿着书本,专注用功。

当读到天地同寿、日月齐光这句,已是感慨不已。又看得下面这句,更是喟然长叹。

这少年面如冠玉,目似点漆,气宇轩昂,神态潇洒。

顾盼之间,更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气度。

此时,一个丫鬟上来,说着:“玉少爷,时辰到了,用点点心吧!”

说着,就奉上茶水糕点。

宋玉点点头,先接过侍女手中的毛巾,擦了擦手,才坐下,拿起一块点心,品尝了下,说着:“春兰,最近手艺见涨啊,这糕点清香扑鼻,入口即化,真是一绝!”

春兰有些红脸,轻啐道:“都吃了这么多年了,才听得少爷一声赞,可真不容易呢!”

“哈哈……”宋玉大笑:“小兰儿还害羞呢,大是难得!”

春兰笑着摇头:“才没呢!”又顺从地换上毛巾,为少爷清理,极是细心。

青丝垂下,不经意间露出胸口一片雪白,将侍女娇憨的风情发挥地淋漓尽致。

这是宋玉的贴身侍女,从小侍奉,关系大是不同,以后娶了正妻,也少不得一个妾的名分,是以平时还可说些玩笑。

宋玉又读了会书,看了看天色,说着:“是时候了!”

放下书本,走出院来。

“唉……”春兰叹了口气,默默地将书本收拾放好。

宋玉先去后院,牵了匹马,才出得门来,买了些酒水肉食,待得到了县外,快马加鞭,就到了一处,风景甚好,**宜人。

纵马扬鞭,胸中大快,当见到一幕时,却是眉头一皱。

远方,一群流民,衣裳破烂,面黄肌瘦,掺扶着前进。

最近几年,天灾不断,各地又有兵祸,就有着流民。此世荒郊野外,有凶鬼徘徊,大是凶险,流民多有被吸尽人气,化为干尸而亡者。但就算如此,也阻挡不了,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苛政猛于凶鬼吧。

每逢乱世,鬼气就盛,天灾战乱,死者极众,游魂日多。这基数一大,厉鬼、恶鬼、甚至鬼王的数量都会猛增,形成群鬼乱舞之局,凶鬼又袭击流民,造成混乱,成为恶性循环。

虽然被鬼类吸尽人气之魂,会直接消散,但流民多有踩踏,这甚至比被鬼杀的人还多。产生的游魂,有些又成为凶鬼,真是杀之不尽,方明的城隍阴兵,最近就加紧巡逻,灭杀了不少凶鬼。

“这就是乱世啊!”宋玉自言自语。

“哈哈,宋家兄弟,又在感慨什么?”一个豪爽的声音传来。宋玉一笑,知道人到了。

就见好一条大汉,身材高大奇伟,体魄强硬,足足有八尺高,放在古代,就是顶尖的猛将身材了,背着个包裹,缓缓走来,后面还跟着几个兄弟。

宋玉下马,抱拳行礼,说着:“叶大哥,各位兄弟,最近别来无恙否?”

“呵呵,还好还好,倒是宋兄弟你多时不见,又有些掉文了!”叶姓大汉说着,又从背后摸出个包来,“老规矩,我出肉,你出酒!”

打开包来,原来是条大黄狗。

后面的兄弟,挖坑的挖坑,抱柴的抱柴,还有的拿出刀来,将黄狗料理了,分工明确,倒像做熟了这事的。

宋玉一笑,拿出酒来,又有一个油纸包,说着:“这次走运了,刚好遇到有牛肉卖,就买点,一起尝尝鲜!”

叶姓大汉大喜,说着:“好啊,这可真是有口福了!”

封建社会,牛是重要生产工具,没报官府杀牛是要论罪的,但天下渐乱,法度渐松。就不时可以买到。

众人也是大喜,一起将牛肉分了,喝酒吃肉,好不痛快。

待到酒足饭饱,大汉问着:“刚才听宋兄弟感叹,不知为了何事?若有难处,只管告诉我,我们十几条兄弟,还怕什么?”说这话时,一股凶悍之气就飘然而出。

“呵呵……我只是看见流民,有些不胜感慨罢了!”

宋玉目视远方,说着:“眼看大乾日乱,我们这点安生日子,不知还有多少时候好过。”

第五十四章 班底

大汉也陷入了沉默。

良久,才开口:“生计艰难啊!就为了今天这条黄狗,我们被黄木乡余大户家的庄丁,追了足足十几里地,差点干上一架。这天下一乱,就更没我等小民立足之地了……”

“叶大哥非常人,以后必能出人头地,封妻荫子。”宋玉感叹地说着。

这不是玩笑,从叶鸿雁的气运上就可看出来。

这大汉全名叫叶鸿雁,是附近乡民,宋玉时常出来,一起聚众玩耍,喝酒吃肉。

宋玉有了太平印镇压气运,自然无病无灾,安安稳稳地成长。

中间还学文习武,为将来打下根基。

虽然也算低调,很少出来参与什么盛会,这是怕遇到法力高深之士,宋玉虽然隐藏了自身气运,但难保不被看出蛛丝马迹来,毕竟随着太平印的潜移默化,自身的本命气也有着红黄之色。在面相上,也有表现,这就跟普通乡绅大户之子的命格气数有些不符。

但也不是什么都不做,凭着嫡长孙的身份,也聚了些人才,母族更是支持了几个。

这些人,对以后大计,还是不够。

宋玉有着望气神通,时常出来,名义上是游玩,实际就是观察气运,寻找人才。

这叶鸿雁,就是最重视的一个。

在宋玉眼里,叶鸿雁头顶一根金黄色的本命高高竖起,这是正五品大将之器,足可担任将军职位。周围,又聚了一团红白之气,这是地脉气运,表明叶鸿雁祖上葬了块吉地,支持着阳间子孙的气数,注定要有一番事业。

当然,这些都是机缘巧合,叶鸿雁本身并不知情。

跟叶鸿雁一起的兄弟,也是不凡,有几个红色。这就是天赐的班底了,待到起运,就可以这些兄弟为骨干,作出一番大事,根据宋玉估计,打下新安府,割据一方都有可能。

既然见到,怎能放过?宋玉于是折节下交,很是礼遇。

叶鸿雁也是积极靠拢,毕竟是县里大户的嫡长孙,现在有了关系,以后再拉一把,就是机遇!

几次下来,关系就熟了,渐渐以兄弟相称。

叶鸿雁苦笑,说着:“这可就承你贵言了!”心中一动,这宋玉,一见到自己就多番亲近,时常接济,又言自己非常人,莫不是……

宋玉一笑,又摸出一块银子,约有二三两,交给叶鸿雁,说着:“看兄弟们的模样,最近不甚宽裕,这些,就给多买点吃食……”

叶鸿雁脸上一红,但还是收下了,说着:“反正都拿了那么多次,也不差这回!”

“这些兄弟,哪个不想有几亩地,娶个妻子,好好过活呢?可惜,都是佃户,随着流民渐多,东家有人,给价也是越来越低,最后连佃户都没得做!”

“现在,兄弟们靠着打些短工,勉强度日,也是渐渐没活路了,今天这顿,是这月最好的了……”

“这大乾、这大乾,唉……”

宋玉默然,流民日众,只要给口饭吃就可驱使,自然比佃户短工好用。就这,也是求不来的,一县之地,也容纳不了那么多流民,只有其中身强力壮,精通农事的,才可留下。其他的,大多只有给口薄粥,驱赶出县的命。

要是没有方明,这叶鸿雁和他的兄弟就会越来越过不下去,最后官逼民反,落草为寇,这就是天机了,叶鸿雁必可因此发迹,越做越大,最后打下一县或者一府。

两人接下来都不谈这事,尽情玩耍,待得天色已晚,宋玉才告辞离开。

宋府。

自宋家进县来,也日益兴旺,虽然还称不上顶尖,也是不错了,大门也修得很是气派,方明到了门口,就有小厮上前,接过马缰,嘴中说着:“玉少爷!您可回来了,老爷吩咐,让您回来后就去书房!”

宋玉点点头,进了大门。

宋府修得极大,亭台楼阁,花园水榭,应有尽有。

走了片刻,才到书房,敲了敲门,门里传来声音:“是玉儿吗?进来吧!”

推开房门,就见得一人,中年模样,神态俊秀,正是此身的父亲。宋玉之父名为宋子谦,祖父名为宋云星。

宋玉见了,立刻拜下,“给父亲大人请安!”

宋子谦颌首,说着:“又出去见那群狐朋狗友么?”声音有些不悦,随着宋玉年岁日长,身上的威严之气也是越来越重,几乎让他这个做父亲的都感觉有些难以训斥。这时,就不自觉得带了些火气。

宋玉恭敬说着:“儿子知错了!只是儿观叶鸿雁,非池中之物,与之结交,当大有益处!”

宋子谦冷哼一声,“如你所言才好!”心里却知,这儿子看人极准,罕有不中的,之前推荐的几人,都有才华,又忠诚老实,很是好用。

不提这事,随口问了些经义,这是考察才学。

见宋玉对答无误,脸色才缓和些,说着:“不错,不错,看得出,你平时还是用心的。只是经义之道,光烂熟于胸还是不够,其中的微言大义,还需纯化……”对这长子,宋子谦也是寄予厚望,幸好此子天资聪颖,不负众望,只可惜,有些偏好武事。

不过,这只是小事,又逢乱世,有些自保之力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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